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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向林場核發《林權證》前的申訴書(記者白宇_攝)

  1987年向林場核發《林權證》前的鄉政府證明(記者白宇_攝)
  央廣網融水6月14日消息(記者白宇)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兩份行政處理決定書,一份行政覆議決定書,兩份行政判決書,兩份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兩份行政裁定書,一份不予受理聽證答覆書,一份不予受理告知書。這一連串專業的名詞多數人可能都聽不大懂,其實這都是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思英屯村民維權的相關文書。圍繞著3400畝林地的所有權問題,思英屯村民和國有林場已經爭議了整整40年。而如今,思英屯村民仍對這片林權存有疑議。
  經濟價值1800萬林地所有權存爭議
  思英屯三代村民維權無果
  一個看似不太複雜的林地所有權問題,為什麼耗費40年之久仍待解決?3400畝林地的所有權到底又該歸誰?
  思英屯位於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懷寶鎮,這裡四面環山,林木蔥鬱。據村組長李為民介紹,思英屯共有村民456人,全村靠種植杉樹的人均年收入約700元,目前面臨著人多地少的發展瓶頸。
  李為民:一般杉木要20年才能成熟,才能賣。我們因為地少,今年你種一畝,20年後,你就是砍這一畝,等到下一年再種,但是現在基本上沒有地種了。
  融水縣林業局局長韋玉林告訴記者,隨著木材價格上漲,每畝杉木的純收入可達5000-6000元。
  韋玉林:現在你交完各種木材的稅費以後,每畝的純收入也起碼有五六千。
  按照韋玉林的算法,村民們認為存在爭議的3400畝林地的經濟價值可達1800萬元。那麼,爭議從何而來,又是如何發展的呢?在思英屯,三代維權代表向記者講述了40年來他們走過的路。
  何紹高:採界,畫界線圖,我一直參加。
  說話的人叫何紹高,1946年出生,今年68歲,是村裡的第一代維權代表,也是思英屯唯一健在的參與過1971年勘界協議的村民。據何紹高提供資料顯示:當時的融水縣革委會將思英生產隊所有的部分林地規劃給縣辦思英採育場(現在的國有思英林場)經營,協議對山林四至做出了明確的說明。何紹高說,因為當時特殊的時代背景,沒人敢向上級反映林場越界經營的事,問題一下擱置到了1987年。
  現任村組長李為民是思英屯的第二代維權代表,他告訴記者,1987年林場和思英屯已經在權屬界線上存在爭議。李為民同時向記者提供了蓋有當時永和村公所公章的申訴書和中寨鄉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
  李為民:1987年林場砍了我們的木頭,我們全村村民就寫了申訴書,向我們當地政府反映情況,經過村公所蓋章,鄉政府也出了證明,介紹我們到縣裡面去解決問題。我們爭議之後,僅僅兩三個月,縣政府就把這塊有爭議的林地辦了林權證給林場。還在爭議的時候你就發了林權證,我們群眾至今不認可。
  2006年10月,思英屯村民向融水縣人民政府遞交了申請書,請求勘查核實思英屯與思英林場間三千餘畝林地接壤分界線並確認爭議地內土地林木所有權。2007年12月,2008年5月,融水縣人民政府兩次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爭議面積為3470.55畝的林地權屬為國家所有,經營權和管理權屬國營思英林場,爭議地內的林木權屬屬國營思英林場所有。2011年1月,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2013年2月,廣西高院駁回申訴。
  1978出生的李壽海,今年36歲,是思英屯的第三代維權代表。
  李壽海:從2009年柳州駁回上訴以後,我們這代人找到律師,律師說林權證頒發違法,我們就向法院提供材料。後來開庭審理以後,就說林權證是政府頒發的,應該由政府調解。
  2011年7月融水縣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山界林權證》的頒發、變更和撤銷,涉及土地權屬的確認,應由人民政府先行處理,駁回原告思英村民小組的起訴。

  思英屯村民向記者指認爭議林地(記者白宇_攝)
  融水縣政府部門拒絕提供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林權證的申領條件為,1、森林、林木、林地的權屬無爭議。2、界線清楚,標誌明顯,與毗鄰單位有認界協議書或劃撥書。3、面積、四至界線的登記文件和圖面資料與實地吻合。4、有關圖表完備、材料齊全。5、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據材料。那麼,當地政府在向林場核發《林權證》之前是否依法履行了相應的核准程序呢?
  發稿前,記者專程到融水縣負責處理涉及土地糾紛的法制調處辦公室瞭解情況,辦公室主任羅強表示,沒必要再出具相關的依據材料。
  記者:你們在核發林權證之前應該做過一系列調查,比如相鄰利益方的簽字、認證。你們能提供一下這方面的材料嗎?
  羅強:具體案件,人民法院已經審理過很多很多次,所以我們也沒必要再跟你提供了。
  在融水縣林業局,局長韋玉林也表示無法提供相關依據材料。
  記者:1987年核發林權證的時候,應該走一個什麼樣的程序?
  韋玉林:1987年我還沒有參加工作,我也不太清楚這個事。
  記者:現在林業局這邊應該有一些檔案的記錄吧?
  韋玉林:我們林業局這裡水位比較低,基本三四年進一次水,所以有時候有的檔案也都有丟失。
  村民們說,他們也曾多次提出要求,但當地政府始終沒有出示向思英林場核發林權證的依據材料。維權過程中,做為證據材料使用的《土地權屬界線核定書》和《土地權屬界線爭議原由書》引起了村民們的註意。思英屯第二代維權代表李應繁告訴記者,這兩份材料,思英屯村民並不知情。
  李應繁:一點不知道,我們村都沒有誰簽字。
  與此同時,思英屯第三代維權代表李壽海等人對1991年蓋有融水縣有關部門公章的《土地權屬界線核定書》和《土地權屬界線爭議原由書》進行了司法鑒定,其中,多個現場核定人員簽名為“同一人所寫”。
  政府、法院踢皮球 村民維權進退兩難
  今年4月17日,思英屯村民向融水縣人民政府遞交了《聽證申請書》,5月9日,聽證申請被駁回,5月30日,柳州市人民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委員會發出《不予受理告知書》認為,“你們反映的問題已經過法院判決,根據信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覆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不予受理。”
  從記者的報道中,我們可以註意到兩個細節,當村民將林權爭議問題反映到當地法院時,法院說“《山界林權證》的頒發、變更和撤銷,涉及土地權屬的確認,應由人民政府先行處理”。而村民按法院說的找到當地政府時,當地政府又認為,“問題已經過法院判決,不予受理。”所以,現在思英屯村民就陷入了一個進退兩難的境地。就算他們想弄個明白,看看當年林權證等相關的材料,也是申訴無門了。
  另外,村民們還想知道,融水有關部門為什麼先核發《林權證》後做《土地權屬界線核定書》和《土地權屬界線爭議原由書》,這兩份材料中的偽造簽名是怎麼回事,3400畝的林地所有權到底該歸誰?三代村民歷經40年的追問還在繼續,有關事件進展,中國之聲也將繼續關註。  (原標題:廣西融水3400畝林權存爭議 三代村民40年維權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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